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创建于1952年4月(原名福建省第五康复医院),是省内首家精神病专科医院,隶属于福州市管辖,位于距福州城区50公里的闽清县梅溪河畔,依山傍水,绿树成荫,环境优雅,交通便捷。医院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于一体,承担福州及南平等地区的精神病防治工作。
医院占地面积37311.2余平方米,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,医疗用房面积18169平方米。工作人员编制250人,现有在职职工200人,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9人,高级职称20人(正高职称8人),中级职称78人,开放病床400张。临床科室设精神科五个病区和老年康复中心,门诊部设精神病专科、神经内科、神经症专科、心理测验室和心理咨询室。主要开展各类精神疾病诊疗、物质依赖治疗、老年康复、精神病司法鉴定、心理专科门诊、癫痫病专科门诊、神经症专科门诊等业务。医院拥有血球计数仪、心电图仪、脑电图、脑电地形图仪、多导睡眠监测仪、彩超、500mAX光机、DR机、螺旋CT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、经颅磁刺激治疗仪、生物反馈治疗仪、高效液相色谱仪、音乐治疗仪及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等诊疗设备。
医院始终遵循“以病人为中心、医疗质量为核心”的服务理念,秉持“尚德、精业、仁爱、进取”的医院精神,认真贯彻《精神卫生法》,按照“三好一满意”“三改二推一评议”活动、医院评价标准、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等要求,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深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好评,曾荣获“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全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”称号,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(4届)、市级文明单位(11届)、全国、全省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组织先进单位、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。
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,医院以创建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为目标,加快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,引进一批先进诊疗设备,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,提升医院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,把医院建成医德医风好、医疗质量好、医疗服务好、群众满意的精神病专科医院。